挥发性有机物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(VOCS)
指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,或者根据有关规定确定的有机化合物。在表征VOCS总体排放情况时,根据行业特征和环境
管理要求,可采用总挥发性有机物(以TVOC表示)、非甲烷总烃(以NMHC表示)作为污染物控制项目。其中HJ 734-2014固定污染源废
气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固相吸附-热脱附/气相色谱质谱法,该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24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,24种挥发性有
机物包括:丙酮、异丙醇、正己烷、乙酸乙酯、苯、六甲基二硅氧烷、3-戊酮、正庚烷、甲苯、环戊酮、乳酸乙酯、乙酸丁酯、丙二醇
单甲醚乙酸酯、乙苯、对/间二甲苯、2-庚酮、苯乙烯、邻二甲苯、苯甲醚、苯甲醛、1-癸烯、2-壬酮、1-十二烯。其他挥发性有机物
经过验证后也可使用本方法。